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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海门区首批“521”东洲青年英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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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0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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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实施“东洲英才”培养计划的意见》(海办〔2021〕38号)和《“521”东洲青年英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海办〔2021〕40号)要求,现就做好海门区首批“521”东洲青年英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521”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一)选拔对象

        全区各类组织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优先选拔培养我区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突破关键技术的青年人才。

        (二)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选拔对象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青年专家培养对象:

        青年专家人选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来,取得重大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等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重要贡献人员;

        (2)近五年来,在我区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运行、管理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近五年来,应用高新技术成果,在我区创办或领办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性运用和发展现代经济管理理论与方法并取得重要成果,其领办或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处于领先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4)近五年来,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建议或论证报告,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部)哲学社会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5)近五年来,在宣传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成就突出,对我区宣传文化和教育卫生等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在本专业得到同行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2.青年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青年领军人才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技师技术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8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来,取得突出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等三等奖或市(厅)相关奖项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重要贡献人员,或授权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在我区成果转化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2)近五年来,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重要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或出版专著,或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南通市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近五年来,在我区南通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者;

        (4)近五年来,在我区领办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其领办或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南通市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者;

        (5)对我区宣传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作出较大贡献,成果获得市(厅)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在本行业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6)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我区相关领域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3.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技师技术职务),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来,取得较好创新成果,获得市(厅)级相关奖项三等奖或海门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人,或三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在我区成果转化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2)近五年来,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三篇以上论文,或获得南通市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海门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员;

        (3)在海门区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较大贡献者;

        (4)对我区宣传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作出一定贡献,成果获得海门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是相关专业和行业的业务骨干;

        (5)在工农业生产一线,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技能人才和农村优秀科技人才。

        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和南通市“226”工程培养对象不再纳入选拔范围。

        二、选拔数量

        根据“521”工程培养目标,此次拟选拔青年专家培养对象3名左右,青年领军人才培养对象10名左右,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50名左右(推荐名额见附件1、附件2)。

        三、选拔程序

        1.逐级推荐。通过下发文件、媒体宣传等方式,公布推荐条件,由村(社区)或所在企业、协会、学术团体、合作社向区镇、部门推荐,或个人向区镇、部门自荐,或社会向归口单位举荐。

        2.申报管理。申请人认真填写《海门区“521”东洲青年英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连同相关佐证材料,由所在单位核实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各归口单位。教育体育局负责受理教育类,住建局负责受理建筑类,农业农村局负责受理农业类,文广旅局负责受理文化类,卫健委负责受理卫生类。各区镇负责受理本辖区内其他类别,资格审核后根据分配名额报送至科技局。

        3.审核推荐。归口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附件2)择优推荐,并报送区委组织部。

        4.评审公示。区委组织部根据各归口单位上报的推荐名单及材料,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委托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第三方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后,提出建议人选,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区委常委会审定,并在媒体公示。

        5.命名奖励。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公布,颁发证书。按照《实施办法》开展培养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青年人才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各区镇、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年人才的选拔工作,认真搞好宣传发动,严格把握标准和评审条件,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2.明确责任要求。各归口单位要认真做好本领域青年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和归口管理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推荐名额内认真审核评定和推荐。

        3.规范申报程序。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2)请各归口单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4)于2021年7月20日前审定并择优报送区委组织部,逾期不予受理。


        组织部联系人:曹琳琰,82226768,邮箱:hmzzbrcb@126.com

        归口部门联系人:

        教育体育局:吴爱建,82201408,jyjrsk812@163.com

        科技局:冯云龙,82212484,17401779@qq.com

        住建局:季萍,68025017,jsj2213905@163.com

        农业农村局:郝华丽,68539079,809792478@qq.com

        文广旅局:王琪瑶,82212250,103248430@qq.com

        卫健委:陆建辉,82212771,283477913@qq.com


        附件:

        1.部门推荐名额分配表

        2.区镇推荐名额分配表

        3.海门区“521”东洲青年英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4.海门区首批“521”东洲青年英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组织部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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