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推进智能制造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5〕57号)、《关于印发<南通市加快促进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通工信发〔2019〕165号)精神,近期拟组织开展南通市第七批示范智能车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请各地工信部门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积极组织企业对照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条件(见附件1),编写(示范智能车间申请报告》(见附件2),填报《示范智能车间申请表》(见附件3)示范智能车间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4).企业须提供能够突出反映企业智能车间建设成效的视频资料或电子照片。其中,视频资料的清晰度不低于1080P,时长5分钟左右,并附视频说明性旁白。电子照片的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5张,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 请各地工信部门严格把关,禁止社会中介机构以非法盈利为目的代理编制中报材料,一经发现中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虚报虚构事实等情况,取消申报主体3年内报省、市级示范智能车间资格,并提请信用主管部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二) 请各地工作信部门在对企业中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优选5家以上企业报送市工信局,并填展写《示范智能车间审核情况表》(见附件5)、《示范智能车间中报汇总表上》(见附件6)。
(三) 请各地工信部门于7月30日前将请示件、审核情况表、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档报送市工信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联系人:陈阳;联系电话:0513-85215691
电子邮箱:ntjxwtz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