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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南通市海门区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为扩大就业见习基地规模,将更多有一定量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需求、并能切实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的企业纳入基地范围。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见习经办规程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5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海门区工作实际,现决定适当放宽我区就业见习基地的申报条件并加大就业见习补贴扶持力度。具体内容如下:

        将目前我区就业见习工作参照的《关于做好我市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海人社发〔2020〕58号)文件中“‘(一)见习基地的申报条件’第1条中‘我市重点骨干企业’”放宽为:“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劳务派遣单位的在职职工人数不包括派遣员工), 且连续两年,每年引入5人以上高校毕业生的我区企业”。其他申报条件不做改变。(高校毕业生包含应届、非应届毕业生)

        一、申报方式

       本业务网上受理,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电脑端访问海门区一站式企业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https://one.haimen.gov.cn/ )→页面上方【登录】→登录企业用户→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找到“南通市海门区就业见习基地申报”任务,点击“我要填报”,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提交后,业务审核进度请登录后在“用户空间”->“最新业务进度提醒”或“业务征集平台”:->“我的申报记录”中进行查看。

      二、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长期有效。审核时间按季度不定时审核。 

        2.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基地申报资格。

        3.联系方式:

        海门区人才服务中心: 0513-82223407

        系统技术支持:400-869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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