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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南通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用户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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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8   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2021-06-18   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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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力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的共享共用,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成本,根据《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市区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通科发〔2018〕136号)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0年度南通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补助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 除海门区外,符合《南通市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备案实施办法》且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内的企业;

        2. 除海门区外,市区2019年度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高新技术企业、省以上创新型企业、省双创人才和市江海英才计划资助的企业。  

        二、补贴期限和标

        1. 补贴期限。企业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入库服务机构的大型科学仪器及设施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包括测试)活动发生的费用,可申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补助。

        2. 补贴标准。按超额累进给予补贴,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按付款凭证的40%给予补贴;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部分,按付款凭证的30%给予补贴;对超出30万元的部分按付款凭证的20%的给予补贴。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获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市、区各承担50%。

        三、申报材料

        1、《南通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使用费用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证明材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上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

        (3)与仪器设施提供方订立服务协议书(合同)的复印件;

        (4)付费凭证复印件,如企业从银行汇款凭证、服务单位开的发票或行政事业费收据等;

        (5)企业及研发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高企证书、研发费加计扣除备案等。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流程

        1. 注册。用户登录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行注册。

        2. 申报。用户登录补贴申报系统上传《南通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使用费用补贴申请表》、与仪器设施提供方订立服务协议书(合同)、付费凭证。

        3. 核实。市研发服务平台中心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通知企业。

        4. 上报材料。材料为纸质(A4纸)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送至辖区科技主管部门。

        5. 初审。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企业材料于7月2日前报送市研发服务平台中心(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1号楼205室)。

        6. 审核。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六、注意事项

        1. 不属于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入库服务机构以及使用关联单位的大型科学仪器及设施共享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包括测试)服务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2. 对审核过程中发现买卖双方窜通造假、佐证材料前后矛盾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取消当年度获取补助资格并列入科技诚信失信名单。

        联 系 人:严  乐

        联系电话:55018910  55018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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