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批海门区领军型创业人才项目申报
为构建更加灵活开放的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人才、科技、产业竞争力,根据《关于支持领军型企业人才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苏人才办[2019]33号)和《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19]12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第-批海门区领军型创业人才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主要支持2022年1月1日前尚未在南通市海门区注册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来海门创业计划的人才(团队)。具体条件如下:
1. 人才要求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 项目要求
掌握项目相关核心技术,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主导产业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基础和市场前景。
3. 其他要求
申报人应为创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在拟注册企业货币出资不能少于500万元,占股不低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另外,近3年内未在江苏省创新创业,且之前未在江苏省其他县市(区)获得过人才计划资助。
二、引进程序
1. 项目征集
通过日常招引、第三方合作机构推荐等各种渠道常态化征集优质创业项目。
2. 项目考察
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会同意向落户创业载体所在区镇按项目领域组建对接小组,即时组织项目对接考察。
3. 项目路演
组织项目路演,邀请相关领域风投、管理、技术等专家组建评估组进行项目评估,形成推荐意见。人才项目单位需提交申报书、项目计划书等申报材料。
4. 项目签约
对推荐项目,签订落户意向协议,待项目正式落户后,直接列入海门区“东洲英才”引进计划,享受相应政策支持。
三、扶持政策
1. 创业项目资助
给予300万元项目前期自主,按5:3:比例分3年拨付,项目资助总额最高1000万元。
2. 贷款贴息
给予创办企业2年内银行贷款同期基准利率50%贷款贴息,贷款总额最高1000万元。
3. 创业场所
企业创办3年内,免费提供最高2000平办公场地或累计最高150万元租金补贴
4. 配套政策
发放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享受岗位津贴、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子女入学“绿色通道”等一系类优惠政策,
四、经费管理
项目扶持资金按照《海门市“东洲英才(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修订办法》(海财规[2018]2号)管理,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财政局从人才项目专项资金中发放。
五、其他
实行引才重奖。设立“东洲伯乐奖”,对引荐领军型创业人才(团队)到我市创业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企业或个人给予工作经费及奖励。
推荐符合条件的领军型创业人才(团队)项目并组织线上对接,给予推荐方2000元/个信息费;成功组织现场考察对接,再给予推荐方3000元/个工作经费;创业项目成功落户,给予推荐方5万元/个奖励。创业人才在我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双创”人才(团队)的,再分别给予推荐方20万元/个、5万元/个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