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
为进一步了解人才企业发展情况,更好地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发展指数的若干政策》《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江海英才计划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南通市江海英才项目资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修订稿)》等文件有关要求,对2016—2021年度“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资助对象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拨付兑现后续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6—2021年度“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资助对象
二、评估内容
1. “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资助对象人才发展情况;
2. “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资助对象人才创新创业成效和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
三、填报要求
(一)网上填报
请于8月15日前在电脑端访问海门区一站式企业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https://one.haimen.gov.cn/)→页面上方【登录】→登录法人用户→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找到“2016—2021年度“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绩效评估”任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子类,点击“我要填报”,根据系统指引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完成后上传系统,同时将《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上传系统。
注:如企业尚未在“海门区一站式企业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https://one.haimen.gov.cn/)注册过法人用户账号,请在电脑端打开平台点击右上角“注册”选择“法人用户”完成用户注册,操作说明请查看注册指引。
(二)纸质材料报送
请根据《南通市江海英才项目资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修订稿)》和《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逐项提供佐证材料,并按顺序将所有纸质材料胶装,一式一份于8月20日前报送至海门区委组织部人才办0739室。
联系电话:海门区委组织部人才办 韩锋 15851296082
附件:
1.“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创业类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2.“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创新类、高技能类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3.南通市江海英才项目资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