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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南通市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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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0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2022-08-10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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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企业科技开放合作和项目应用示范,拓展国际化合作交流,服务国内企业创新发展及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21〕6号)、《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通科发〔2022〕40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南通市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 承担单位:在南通市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 项目名称:在所在国家或地区正式注册的全称,也可命名为:企业简称+国家(地区)+技术领域或方向+研发机构类别。

        3. 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南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申报条件

        (一)海外研发机构

        1. 在国外以并购或直接投资等方式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直接利用国外高端人才、先进科研条件和优良创新环境等在当地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活动,提升企业国际化水平。

        2.申报单位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已完成海外研发机构的收并购或实体注册成立程序,有海外收并购合同或直接投资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的决策文件等证明材料。

        3. 申报单位已投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有完善的运行模式和明确的组织机构、运行章程、发展规划和建设目标等。

        4. 海外研发机构应具有固定的场所、必要的仪器设备与科研条件、明确的研发领域和实质性开展的研发项目、必要的研发经费投入和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

        (二)“一带一路”建设示范单位

        1. 申报单位须已在合作国家实现应用示范,在海外投资、产业转移和技术输出等方面具有明显示范效应,已投经费不低于1亿元(或等值外币)。

        2. 有完善的运行模式和明确的组织机构、运行章程、发展规划和建设目标等。

        3.海外合作国家应为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参见“中国一带一路网”https://www.yidaiyilu.gov.cn的“国际合作”-“各国概况”-“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一览”)。

        三、支持政策

        经认定的市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平台(海外研发机构、“一带一路”建设示范单位),每家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四、组织方式

        按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经企业自愿申报、区(园区)部门初审、市级评审认定等环节,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认定为南通市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平台。

        1. 企业自愿申报。企业自主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必备的佐证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2. 区(园区)部门初审。各申报单位所在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查把关,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推荐意见,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汇总推荐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至市科技局。

        3. 市级评审认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南通市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文认定。

        五、材料报送

        1. 申报单位通过“南通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http://58.221.238.146:6020/xmsb)填写《南通市海外研发机构申报书》(附件1)或《南通市“一带一路”建设示范单位申报书》(附件2)并上传所需附件及佐证材料,海外收并购合同或直接投资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的决策文件或“一带一路”建设示范项目的决策文件、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原件备查。

        2.纸质版申报材料由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申请书需与网上填写信息一致或在申报系统中生成并带水印打印,相关佐证材料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按序简装成册。

        3. 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2022年南通市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平台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服务部(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1号楼103室),其中,汇总表一式一份,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PDF版)发送至邮箱281506154@qq.com。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春燕 0513-55018901

        刘 华 0513-55018840

        附件:

        1. 南通市海外研发机构申报书

        2. 南通市“一带一路”建设示范单位申报书

        3. 2022年南通市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平台推荐汇总表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财政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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