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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海门开发区“謇公湖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活动通知
为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海创业,助推海门产业转型升级,为海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创新活力,为创新创业活动搭建服务平台,近期将举办2023年海门开发区“謇公湖杯”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大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才聚江湾 智汇海门
二、大赛组织
指导单位:海门区委组织部
海门区科技局
海门区人社局
主办单位: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协办单位:武珞科技园
复旦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东南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
三、大赛流程
大赛分报名、初赛、决赛及颁奖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报名:2023年7月下旬-8月下旬;
2.初赛:2023年9月上旬,项目根据不同产业领域分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和智能装备(高技术船舶海工、工业机器人、智能成套装备、新医疗等)两个行业赛;
3.决赛及颁奖:2023年9月底。
四、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 参赛条件:
1.参赛项目须围绕高技术船舶海工、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新医疗等战略新兴产业;
2.创业人才(团队)当年在海门注册成立企业或创业人才(团队)尚未在海门注册成立企业,且有意向在赛后一年内在海门注册落户;
3.创业人才来苏时间不超过2年,且未在江苏省内其他地方获得过人才计划资助;
4.参赛项目须通过报名及组委会专家审核。
5.每个参赛个人或团队限申报一个参赛项目。
(二) 参赛要求:
1.参赛主体人员应为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核心人员(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本身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主要的创办人要求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具有创业激情。
2.参赛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的核心技术或者自主的知识产权,创新性强,市场前景好,能体现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趋势。
3. 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
4.参赛团队应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核实即取消参赛资格。如赛后发现,除取消获奖项目资格、追缴资助经费外,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项目按“10+5”的模式进行,即10分钟PPT演示+5分钟互动问答。
(三) 项目确认
参赛项目须经大赛组委会专家审查确认参赛资格后方可参赛。
五、考察对接
大赛主办方将在比赛结束后组织参赛团队对海门进行实地考察,参观海门开发区载体平台并与当地企业、创投机构进行对接。
六、大赛奖励及扶持
(一)大赛奖励
大赛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5名,分别获得8万元、6万元、3万元、1万元奖金。获奖项目公示结束后1年内在海门开发区范围内注册新公司且实际落户经营后,将奖金一次性打到其公司账户中。
(二)获奖落户扶持政策
1.创业资助
(1)资助金额
获奖项目落户海门开发区直接入选“謇公湖人才计划”,一等奖可获得100万元创业资助,二等奖可获得80万元创业资助,三等奖可获得50万元创业资助,优胜奖可获得30万元创业资助。
(2)资助拨付
项目资助分两期拨付,人才企业在海门开发区注册、团队人员入驻(财务支出一般不少于50万元,有不少于3名企业非股东社保员工),企业实质运行后,3个月内先行拨付一半;一年后企业正常运行的,经评估后再行拨付另一半。
2.创业场所支持
提供最高2000平方米创业场所支持,租金实行“三免两减半”;自行租用创业场所的,租金补贴3年内累计最高150万元。租金先缴后补,与其他场所支持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
3.获奖项目符合省“双创”计划要求的,可参加海门区“东洲英才”计划评审,优先推荐“江海英才”和省“双创”计划评审,创业资助可叠加享受。
4.其他海门区委、区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
(三)旅费补贴
参加大赛初赛的选手将给予参赛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海外地区人民币2000元/人(需提供2023年7月1日后回国机票和登机牌)。已在国内的海外人才和国内参赛选手旅费补助人民币1000元/人。
七、评选规则
大赛评选分报名、初赛和决赛及颁奖三个阶段。
1.报名阶段:由资格评审委员会遴选优质项目,确定参赛团队名单。
2.初赛、决赛阶段:根据大赛组委会制定的统一规则及评选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围绕“核心团队、技术和产品、市场、商业模式、财务分析”等对参赛项目及团队进行择优评选。
八、大赛宣传
充分发挥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各自的传播优势,围绕赛事活动各环节主题内容,持续做好大赛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1.制作大赛宣传手册和海报
制作下发宣传手册,传达大赛报名、流程等相关信息;依据赛事进展,阶段性发布招募海报、总决赛宣传手册或海报,同步传达活动信息。
2.传统媒体宣传
邀请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南通日报、南通广电等知名媒体报道大赛重要活动和创业故事。
3.新媒体宣传
以政府官网等媒体及时发布赛事安排等各类活动信息。邀请知名网络媒体对总决赛进行现场直播;定期报道参赛选手故事,定期邀请优秀选手代表、导师录制访谈节目。
九、大赛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关注“海门开发区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在《2023年海门开发区“謇公湖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推送中点击文末附件下载项目申报书。参赛团队依据参赛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与其他参赛要求的证明材料一起发至指定报名邮箱:kfqcyds@163.com。
十、 大赛注意事项
1.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因参赛项目引发的法律及其他相关问题或纠纷,概由参赛项目所属团队承担。
2.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和专家评审以及培训费用,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另行商定,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苗先生 电话:0513-81288105
地址:江苏省海门市广州路999号(江海商务大厦14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