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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海门智能装备领域产业共性技术协同攻关专项申报指南

海科发〔2020〕30号
级别:海门区级状态: 有效
分类:产业扶持政策,海门区级,高端装备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高端装备
发文单位:南通市海门区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时提出的“着力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企业创新“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为中心,着力调动全社会创新资源,聚焦重点产业科技创新,通过“揭榜挂帅”“问诊开方”的方式整合资源,组织开展协同攻关,现聚焦“3+3”重点产业,率先将智能装备领域产业共性技术协同攻关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智能装备领域共性技术研发攻关指南。加快机器人控制与驱动技术,视觉、力觉传感、焊接技术等关键应用技术研发,着瞄准企业智能化、自动化水准,集中攻破高精度六关节工业机器人在装备制造业上的示范应用难点,实现智能装备产业链、创新链现代化。

        2.项目申报以联盟单位形式报送。联盟单位要求不少于3家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牵头单位应为海门区内注册的具有较好科研基础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支持企业牵头、具有创新平台、创新团队或高新技术企业的联合共同体承担项目。优先支持在我区能尽快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部门或组织单位推荐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3.项目应面向产业发展进行一体化设计。项目应面向我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需求,围绕一个重大科学问题或重要产业化目标,多学科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从基础研究、研发攻关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全链条组织项目。所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需涵盖指南所列具体研究内容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实施期间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不少于3个。

        4.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的在职、在岗或在聘人员。首席专家应属于国内外本技术领域高层次专家,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组织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的成功经验,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课题)组织、协调与研究。项目组成员应涵盖产业联盟各成员单位,构成科学合理,能够支撑项目的实施和完成。

        5.项目经费总投资、申请额和配套资金预算要科学合理。项目承担单位要保证配套资金和有关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6.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履行科研诚信第一责任主体的责任。对项目实施科研诚信作出具体安排。项目首席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产业联盟所有成员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提供如下材料:

        1.《海门区共性技术协同攻关专项项目申报书》;

        2.8分钟ppt材料。ppt要根据申报书核心内容,高度凝练、重点突出、图文并茂;

        3.产业联盟各成员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4.合作协议。产业联盟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议,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且责权利明晰的合作协议(内容包括:配套经费投入、设备和人员投入、项目财政拨付资金分配、知识产权权益分配以及项目收益分配约定等)。协议有效期限能满足项目实施;

        5.查新检索报告。对项目研究内容和指标进行国内外查新检索,并提供有资质的查新咨询单位出具的查新检索报告;

        6.财务报表。成员单位近两年财务报表;

        7.项目首席专家职称证明;项目首席专家承担过的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清单;项目首席专家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项目单位需提供项目首席专家授权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

        8.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1.牵头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实行纸质申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胶装左侧装订,浅色封面,一式三份。

        2.项目由所在区镇推荐上报。

        3.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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