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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英才”创业企业绩效成长奖励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东洲英才”创业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五年内年度纳税达到500万元以上,或应税销售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在海缴纳社保员工50人以上。
入选南通市“江海英才”资助后,六年内首次连续2年年应税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实现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的创业人才(团队)企业
扶持政策
企业绩效成长奖励
“东洲英才”创业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五年内年度纳税达到500万元以上,或应税销售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在海缴纳社保员工50人以上的,经认定,由区财政再给予50—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入选南通市“江海英才”资助后,六年内首次连续2年年应税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实现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的创业人才(团队)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二次资助。生命健康产业领域“东洲英才”创业企业入选省“双创计划”的,可放宽销售、投入等指标要求,给予项目经费支持。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