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数据库

海门区“东洲雁归”工程
大学生岗位津贴大学生引进补贴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初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海门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扶持政策
大学生岗位津贴
可享受1000元/月的岗位津贴,最长不超过3年;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享受1500元、3000元/月的岗位津贴,享受年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选择省内外高校资源相对集中的城市,建立区域性高校人才工作站,开展招才引智专题活动的联络和协调,取得较好成效的;高校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我市企业输送初次在海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
扶持政策
大学生引进补贴
给予每年5万元经费补贴;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