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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就业补助资金(创业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基地运营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失败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实习补贴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驻海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特困人员中毕业学年毕业生。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报;对已获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不重复补贴。
扶持政策
资金补贴
1500元/人。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城乡失业人员、毕业前两年的在校大学生。
扶持政策
资金补贴
创业意识培训(GYB)可享受100元/人的补贴。创业能力培训(SYB)、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享受800元/人的培训补贴和200元/人的获证奖励。参加创业能力培训或创业模拟实训后成功创业再参加创业者能力提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的(培训后6个月内开设网店且最低本地发件量不少于500件或开票销售额不少于2万元),每人再补贴400元。每类创业培训项目补贴至多享受1次。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创业意识培训(GYB)可享受100元/人的补贴。创业能力培训(SYB)、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享受800元/人的培训补贴和200元/人的获证奖励。参加创业能力培训或创业模拟实训后成功创业再参加创业者能力提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的(培训后6个月内开设网店且最低本地发件量不少于500件或开票销售额不少于2万元),每人再补贴400元。每类创业培训项目补贴至多享受1次。
扶持政策
资金补贴
一次性补贴5000元。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首次成功创业(在我区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3年内,租用区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且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正常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创业主体,也可享受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已从其他渠道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减免)的各类创业主体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扶持政策
资金补贴
一次性补贴10000元。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首次成功创业(在我区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3年内,我区在校大学生和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
扶持政策
资金补贴
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每吸纳1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经我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实训)基地,以及利用自有住房首次创业(在我区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3年以内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在校大学生。
扶持政策
资金补贴
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实训)基地通过减免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费用,扶持初次创业在校大学生和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正常生产经营1年以上,补贴10000元/个(与创业场地租金补贴不重复享受)。创业孵化基地被认定为海门区级创业示范基地的,给予10万元扶持经费奖励。利用自有住房创业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在校大学生一次性补贴5000元。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经认定的海门区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
扶持政策
资金补贴
对基地内注册登记并孵化成功,搬离基地后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创业实体,每成功孵化一个创业实体,给予基地一次性补贴3000元。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创业项目持有人。
扶持政策
资金补贴
补贴标准。通过海门区级评审入库的创业项目一次性补贴1000元。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首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
扶持政策
资金补贴
创业实体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不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以上的,可按企业存续期间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城乡失业人员和毕业前两年的在校大学生及相应创业实习(孵化)基地。
扶持政策
实习指导费补贴
每个项目1000元;
生活费补贴
每人每月当年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5%(四舍五入,取整数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
120元/人。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