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数据库

海门区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职业培训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人员生活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指导补贴职工学历提升补贴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且取得证书的:
(1)我区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含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转岗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
(2)本区户籍在我区高校学习的毕业年度学生(参加本专业以外的职业技能培训);
(3)我区灵活就业人员;
(4)我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缴纳企业职工保险的在岗职工,含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录用12个月以内的岗前培训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技能提升职工。
扶持政策
资金补贴
取得职业类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专项500元/人、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600元/人(业务主管部门有专门补贴标准的,按相关文件执行);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理论课15元/课时·人、实操课20元/课时·人(补贴总课时不超过80课时),不超过1000元/人。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经人社部门审核列入新型学徒制计划,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并符合有关申领补贴条件的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
扶持政策
资金补贴
按照《南通市市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细则》(通人社职〔2019〕15号)执行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向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项目,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等免费提供培训)。
扶持政策
资金补贴
按中标价拨付。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我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退役军人。
扶持政策
资金补贴
在培训期间每人每天30元(每天8课时),每人每年享受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得享受。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对参加我区技能培训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企业自主评价证书)的人员。
扶持政策
资金补贴
凭职业技能评价机构收费票据按省市相关标准补贴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具备职业指导资质并对我区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及在海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免费开展职业指导培训(集中面授达到8课时)的培训机构。
扶持政策
资金补贴
50元/人,每人每年享受一次。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在我区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接受更高水平学历教育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从低到高实现跨级),并继续在我区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
扶持政策
资金补贴
1000元/人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业务办理
序号业务名称办理时间操作
1南通市海门区人才学历提升补贴申报2022-07-18至2024-12-31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