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数据库

海门区企业首席技师工作室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工作室已经人社部门备案,开展以师带徒活动三个月以上。
2具备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3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或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或开发研制、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新工艺等,或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或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和使用上取得突破,或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或大力传承传统工艺、在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取得实效。
4工作室领办人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拥有下列资格或荣誉之一:
拥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拥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荣获技能大赛南通市级前二、省级前三、国家级前五;
荣获国家、省、南通市相关技能人才荣誉称号。
扶持政策
一次性补助
给予工作室一次性补助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室设备设施的更新完善,论文、著作的出版,开展培训和技术革新,承担政府部门组织的技术攻关、技术协作、技能研修等任务。给予首席技师每月发放1000元津贴,期限2年。已经享受过海门区相关人才津贴的,不重复享受。所需经费列就业补助资金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支出。
优先推荐参评人才评选奖项
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南通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各类人才评选奖项。优先推荐工作室所在单位申报国家、省、南通市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