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数据库

南通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或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或开发研制、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新工艺等,或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或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和使用上取得突破,或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或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大力传承传统工艺、在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取得实效。
2具备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3由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南通市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南通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等奖励和荣誉的具有技师以上职业技能水平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担当技能大师,其领办的工作室拥有一支技能人才团队。
4技能大师工作室以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由工作在生产、服务一线,具有高超的技能技艺、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行业、领域中贡献比较突出,影响带动作用大的技能大师领办或创办,是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场所。
扶持政策
其他
授予技能大师工作室铭牌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