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数据库

南通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评选对象为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国家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一线职工。
2评选对象必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5年内获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前6名或二等奖以上及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二)近3年内获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或一等奖及省技术能手称号;
(三)职业技能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近3年来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科研中做出杰出贡献;
(四)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或在技术成果转化以及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中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产生重大社会效益和1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
扶持政策
其他
1、南通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奖励记入获奖者个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实绩依据。
2、剽窃、侵夺他人成果,或者以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的,经核实后,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撤销奖励,追回奖金;触犯法律的,依法予以处理。
3、参与南通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评选及有关活动的人员,在评选活动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协助他人骗取奖励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参与评选活动资格;触犯法律的,依法予以处理。
获奖奖励
南通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获奖者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一次性奖金10万元人民币。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