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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入库企业暨培育科创项目
科技创新型企业(雏鹰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瞪羚企业)科创板上市培育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在我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列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或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500万元以上。
扶持政策
入库奖励
根据应税销售增长和知识产权发展等情况,对首次入选企业培育库的雏鹰企业,按60万元分3年给予补助。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在我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原创性技术,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40%以上,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3000万元以上或估值达1亿元以上。
扶持政策
入库奖励
根据应税销售增长和知识产权发展等情况,对首次入选企业培育库的瞪羚企业,按240万元分3年给予补助。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在我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符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市场认可度高;近两年企业累计研发费用占累计营业收入比达到5%以上(软件企业达到10%以上);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件以上(软件企业软件著作权10件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
扶持政策
入库奖励
根据应税销售增长和知识产权发展等情况,对首次入选企业培育库的独角兽培育企业,按600万元分3年给予补助。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