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数据库

江苏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申报企业须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2申报项目至少满足标杆工厂建设指南中“企业标杆能力”4个子类中的1个子类内容(见附件1)相关要求。
3属于省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认定。
4企业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5申报项目须满足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建设指南中“基础技术能力”的全部要求(见附件1)。
6申报项目须满足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建设指南中“制造系统能力”的生产现场优化、生产管理优化、经营管理优化10条具体要求的5条以上(见附件1)。
7申报项目须为已建成项目,且近3年以内的平台和系统开发费、智能设备(终端)购置费、测试验证和项目咨询费、项目实施人员工资等投入总计不低于2000万元(须提供发票或专项审计报告)。
8申报项目须满足标杆工厂建设指南中“业态模式创新”6个子类中的1个子类内容(见附件1)相关要求。
扶持政策
项目支持
1、重点支持经认定的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申报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
2、优先推荐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申报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
3、大力宣传推广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经验成果。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