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数据库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2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3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拟定初步研究计划。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近1年内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上一年度之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申请人须为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年龄在31周岁以下。
6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8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9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
扶持政策
经费支持
给予每人两年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